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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丝绸之路

发表时间:2019-07-24 12:10:04   来源:     点击:
摘要:海上丝绸之路主要介绍了海上丝绸之路的历史演变过程,海上丝绸之路的主要线路,海上丝路贸易的管理制度、主要贸易形式、贸易商品、贸易的地理方向,海上丝绸之路贸易的历史影响,从而形成对海上丝绸之路发展脉络及历史贡献的明确认知。

海上丝绸之路(简称海上丝路),是指古代东西方海上贸易交通路线。这一概念由陆上丝路衍生而来。与陆上丝路相比,经由海上丝路流通的商品种类更加多元化,除丝绸外,瓷器、香料、茶叶均是大宗货物,因而海上丝路有时又被称为瓷器之路、茶叶之路、香料之路。按航线方向的不同,海上丝路通常分为东西两条,东向航线又称为东海丝路,系指自中国东北部沿海,经渤海或黄海、或东海到达朝鲜,再渡朝鲜海峡,最终抵达日本的贸易航线。西向航线又称为南海丝路,系指从中国东南沿海出发,经南海、印度洋至西亚、非洲的贸易航线。

海上丝绸之路路线图

第一节 海上丝路的历史沿革

公元前2世纪,汉武帝派出远洋船队驶往印度洋,开辟了南海—印度洋航线,海上丝路出现。随着造船、航海技术的进步及生产力的发展,海上丝路不断发展,沿线各国间的贸易日趋繁荣。近代以来,西方势力的侵入,中国海权的丧失,海上丝路上的商品逐步被西方机制品和在东方掠夺的各种原材料所替代,海上丝路失去了原有的内涵和魅力。

1.1海上丝路的贯通

中国先民的航海活动至迟在商代已延伸到域外。商末,贵族箕子率领殷民渡海到达朝鲜,在朝鲜北部建立政权,史称“箕氏朝鲜”。战国以来,齐、燕两地的人民与朝鲜颇多往来。秦朝时,方士徐福率众自山东半岛出发,沿渤海海岸航行至朝鲜半岛南部,过朝鲜海峡,到达日本。徐福东渡的真实性尚存疑问,但相关文献反映了秦汉之际,从中国到朝鲜、日本的海上交通路线的形成,标志东海丝路已经开辟。其航线大体是从登州(今蓬莱)或莱州出发,至辽东半岛南端过渤海海峡,沿岸东北行至鸭绿江口。然后沿朝鲜半岛西海岸南下,经朝鲜海峡至日本。

徐福像

汉武帝时,曾派遣近侍内臣率领招募来的商人、水手,携带黄金及各类丝织品远航印度洋,购买海外的珍珠、宝石及各种珍奇异物。由此实现了中印海上航路的畅通,沟通了太平洋和印度洋,中国与东南亚、南亚的海上交通贸易往来正式开始,海上丝路初步形成。汉代形成的南海至印度洋航线的大致路线为:从广东徐闻或广西合浦出发,沿着海岸线驶过南海,进入泰国湾,穿过马来半岛后进入孟加拉湾,最后到达印度半岛的东南端。

1.2海上丝路的延伸

1.2.1魏晋南北朝时期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东吴、东晋、宋、齐、梁、陈的政权控制区域基本位于河湖密布的长江以南。为适应水路交通及航海业的需要和利用长江天堑抵挡北方势力的南下,六朝政府非常重视造船航运业,使这一时期造船业获得空前发展。航海经验更加丰富、航海水平进一步提高。在六朝政府积极发展海外关系的政策推动下,海上丝路逐步向前延伸。一是广州港的兴起。随着珠江流域经济的开发,广州很快以其特有的区位优势取代了徐闻、合浦的地位,成为中国海外贸易首要口岸,海上丝路的起点也因此移至广州;二是海上丝路继续向西方延伸,其终点已开始从印度半岛东南部向西,跨越阿拉伯海,抵达波斯湾。

广州黄埔古港

魏晋南北朝时期东海丝路也有了新的发展。东晋南朝时,朝鲜半岛上的高句丽与日本的倭国处于敌对状态,因而传统的由中国辽东沿海经朝鲜半岛由北向南,再到日本的航道受阻。日使来华被迫由朝鲜半岛南部横渡黄海,同时由于建康(今江苏南京)成了南中国的政治经济中心,因而东方航线随之南移。南朝时,东方航线的大致航路为:由建康出发,顺江而下,出长江口后,沿岸北航,至山东半岛的成山角附近,继续沿岸而行,到达朝鲜半岛北部。或由成山角东进,横渡黄海,抵达朝鲜半岛东南部,然后再沿岸南下,渡朝鲜海峡,抵日本。

中国的好运角——成山角

1.2.2.唐代时期

在南海丝路上,唐朝时从广州至波斯湾的航线已经固定化、经常化。《新唐书.地理志》记载,“广州通海夷道”,大体上从广州出发,经香港大屿山以北入海,经海南岛东部向南抵达越南占婆岛、昆仑岛;向南经新加坡至苏门达腊岛或爪哇岛;经马六甲海峡进入印度洋,西航至斯里兰卡,再沿印度西海岸至巴基斯坦卡拉奇,向西进入波斯湾,抵今伊朗阿巴丹、奥波拉,溯幼发拉底河至巴士拉,由此陆运至阿拉伯帝国首都巴格达。这样,唐代形成的“广州通海夷道”将东亚、东南亚、南亚、波斯湾、阿拉伯半岛东南岸和东非沿岸连接起来,成为16世纪以前人类定期使用的最长航线。

在东海丝路方面,航线呈现多样化趋势。唐朝至新罗的航线有两条:一是从登州(今山东蓬莱)过渤海海峡至辽东半岛南岸,再沿岸东北行至鸭绿江口。然后沿朝鲜半岛西海岸南下,过身弥岛、大阜岛,至牙山湾内的海口。再陆行至朝鲜半岛东南部的庆州;二是从山东半岛的登州、莱州启航,横跨黄海直抵朝鲜半岛西海岸的大同江口或江华湾。中日交通在8世纪以前基本因循南朝时期的航线。公元8世纪,新罗统一了朝鲜半岛后同日本的关系处于紧张状态,昔日的北路航线不便于中日间的往返,只得另辟南路航线。南路航线一条是北线从明州(今宁波)、越州(今绍兴)启航,横渡东海至奄美大岛,往北经诸岛越大隅海峡至鹿儿岛再沿海岸北上至博多大津(今福冈),再东航至难波(今大阪)。另一条是南线从江浙沿海的楚州(今淮安)、扬州、明州、温州等港口启航,向东偏北斜穿东海,至日本的值嘉岛(今五岛列岛与平户岛之间),再航抵博多和难波。

海上航线的扩展,带来了唐朝海上贸易的繁荣,特别是唐后期,由于陆上丝路受阻,海上丝路贸易逐渐占据了中国对外贸易的主导地位。

1.2.3宋元时期

在社会经济向前发展的基础上,宋代的造船业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一是所造船舶数量增加、载重量上升,二是宋代出海船舶的抗沉性和稳定性有了进一步增强,实现了航海技术上的重大突破。宋人不仅已熟练地掌握了海洋季风的规律,指南针应用于航海,使航行线路准确,航程缩短,风险降低。在此基础上,宋元海上丝路进一步向前延伸到阿拉伯半岛西端的亚丁及东非沿岸,带来了中国与阿拉伯半岛及东非沿岸各国间贸易关系的密切。

1.3明代海上丝路的繁盛

1.3.1郑和下西洋

郑和(1371年-1433年),原名马和,小名三宝(或三保),云南昆阳(今晋宁昆阳街道)宝山乡知代村人。明朝航海家、外交家。郑和于明洪武四年(1371年)出生,是马哈只第二子,郑和有姐妹四人 。洪武十三年(1381年)冬,明朝军队进攻云南,马和仅十岁,被明军副统帅蓝玉掠走至南京,进入朱棣的燕王府。少年马和此后就在朱棣身边长大,跟着朱棣南征北战。在靖难之变中,马和在河北郑州(今河北任丘北)为燕王朱棣立下战功。永乐二年(1404年),明成祖朱棣为表彰马和的战功特赐郑姓,始称“郑和”,并升其为内官监太监,官至四品,地位仅次于司礼监。郑和有智略,知兵习战,明成祖对郑和十分信赖。1405年为恢复发展明王朝与东南亚各国的外交关系,明成祖朱棣授予郑和“钦差总兵太监”军衔,率领由二万余名官兵组成的庞大船队远赴印度洋,开展与沿线各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交流。这一活动持续到1433年,历时28年,先后7次。每次出使大小船只200余艘,人员2万多,各种宝物数以万计,与亚非各国开展了广泛的政治、经济与文化交流。郑和七下西洋成就了人类航海史上的伟大壮举,使明代乃至整个古代中国的海外贸易发展到顶峰。

郑和下西洋图

郑和船队

宝船

郑和下西洋的方向是先向南再向西,南向的终点是爪哇,西向的终点则逐渐伸延至东非。为完成不同使命,船队每次都分为数支,纵横往来于亚非各地,经行数十个国家,远达东非及赤道以南的非洲,不仅开辟了远至东非的航路,而且在亚非地区还开辟了许多短距离、多点交叉的新航线,在中国与东非之间建立起了经常性的交通往来。

郑和

一是中国至满剌加航线。越中国南海,经占城、真腊(今柬埔寨),进入暹罗湾,再从暹罗湾沿马来半岛南航至满剌加(马六甲)。

二是苏门答腊和爪哇各岛之间的航线。从满剌加经龙牙门(林加列岛)至三佛齐(今苏门答腊),再经假里马丁(卡里马塔)与麻叶甕(勿里洞)之间,到达爪哇。再西航,过马六甲海峡至苏门答腊北岸和马来半岛两岸诸国。

三是孟加拉湾航线。以翠兰屿(今尼科巴群岛)为汇合点,向北航至榜葛刺(今孟加拉),向西抵达锡兰岛,再西航至溜山(马尔代夫群岛)和印度西海岸各国。

四是阿拉伯海航线。从印度西海岸西北行,至波斯湾口的忽鲁漠斯,再沿阿拉伯半岛东南岸经祖法儿(今佐法尔)至阿丹(今亚丁),越亚丁湾,沿非洲东岸经木骨都束(摩加迪沙)、卜刺哇(布腊瓦)、竹步(准博)、麻林(马林迪),再南航经莫桑比克海峡,过马达加斯加岛的南端而返。另从阿丹航红海,西北行,抵达天方(今麦加)。

1.3.2东西半球海外贸易航线的开辟——太平洋丝绸之路

16世纪后期随着欧洲人海外殖民活动的展开,菲律宾沦为西班牙的殖民地,西班牙人以马尼拉为中心开展对华贸易。在有限的开海贸易政策下,明王朝允许商人从福建漳州月港出海贸易,由此大量海商载运生丝及丝织品等货物前往马尼拉与西班牙商人交易,然后再由西班牙商人用其大帆船把这些中国货物运销到它的美洲殖民地墨西哥西海岸港口阿卡普尔科。西班牙人在美洲赚取大量白银运回到马尼拉,再以这些白银采购中国商品,白银由此流入中国。从漳州月港到菲律宾马尼拉,再横渡太平洋直抵墨西哥西海岸的阿卡普尔科航线成为海上丝路一条新航线——太平洋丝绸之路。明后期,随着中国与欧洲贸易的发展,出现了自漳州经马尼拉横渡太平洋到美洲的新航线,该航线被后世学者称为“太平洋丝绸之路”。由此沟通了东西两半球间的贸易,中国占据优势地位的丝、茶等商品开始行销世界各国。

漳州月港遗址

之后,随着西方国家侵略势力日益渗入东方,海上丝路就逐步被西方国家所控制,原先以中国的丝绸、瓷器、茶叶等为主的商品最终被西方国家的机制品和来自东方各国多样化的原材料所替代。

第二节 海上丝路贸易

海上丝路自汉代形成后,以此为通道的贸易活动便逐步展开,至明代的郑和下西洋达到顶峰。我国很早就制定了海外贸易政策和市舶制度,保障了古代海海上贸易的发展。在海外贸易活动中,形成了以官方为主导的朝贡互市、民间参与的多样化贸易方式。同时,我国渐趋形成了以丝绸、瓷器、茶叶等为中心的商品,大大推动了中外贸易活动的发展。

2.1海外贸易政策

从唐代至明代,中国海外贸易政策经历了积极鼓励到严格限制的演变过程,市舶制度也经历了从发展、完善到衰微的历程。

一、唐代时期

(一)海外贸易政策

唐王朝奉行积极发展海外贸易的政策:

1.优待外国使团和商人。一是对唐王朝官方朝贡贸易使臣厚礼接待,以远高于入贡品价值的货物予以回赠。二是以优惠价格与外商交易。政府按高于市场的价格购买进口商品,使外商得到更大的实惠。

2.尊重外商习俗和宗教信仰。唐代在外国人聚居的广州等口岸设立专供外国人居住的街区——“蕃坊”,各蕃坊蕃长由外商推举并经唐朝政府任命,在遵守中国法律前提下,按本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对蕃坊进行管理。

3.保护外商的合法利益。唐朝政府明确规定,除征收正税外,地方政府不得随意加征其他税收。同时还规定保护在华外商遗产,在华外商不幸去世,其遗产由当地官府妥善保管,等其亲属认领。

积极的海外贸易政策,不但促进了唐代贸易的扩展,而且还实现了如下目的:一是通过海外贸易活动加强中外政治经济联系,维护唐王朝的国际威望;二是通过海外贸易进口各种海外奇珍异物以满足上层社会的奢侈性需求;三是通过发展海外贸易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

二)市舶制度的产生

玄宗开元二年(714),在广州设立了海外贸易的主管官员—市舶使,市舶制度由此诞生。

市舶使的职能主要有5项:一是对进口货物登记、分类。船舶进港后,由市舶官吏对货物进行登记,并将货物分为粗货(普通货物)和细货(奢侈品)两种,以区别征税;二是征税。唐朝,中国正式对海外贸易征税。由市舶官吏对进口船舶征收进口税,所征正税称“舶脚”,又称“下碇税”,即吨税。除正税外,有时还对奢侈品征收实物形式的货税;三是禁止奢侈品自由交易。进口奢侈品由朝廷和沿海地方政府收买,实行政府专营,禁止商人自由经营;四是设置栈房,保管外商货物。由于当时船舶载重量相对较小,外商的货物通常分批来华,唐朝为此在广州设立栈房,为外商保管货物;五是管理外商在华贸易。外商若到中国内地去贸易,须到地方政府和市舶使处申领证件,经过哨所要接受检查。

二、宋时期

北宋时期中国的中原地区相对统一,但北方长期为辽、西夏、金等少数民族政权控制。到南宋时期,宋王朝退居江南,与北方民族矛盾尖锐,争战不已。应对长期的战争,两宋政府财政压力巨大,海外贸易税收成为重要的财政来源,因而海外贸易受到高度重视。

1.积极的海外贸易政策

(1)主动遣使海外,招徕外商。北宋太宗雍熙四年(987),宋廷主动派出官方使团前往东南亚各地招徕外商,并采购货物,这在中国海外贸易史上是空前的举措。

(2)通过奖励、敦促、重用等手段吸引外商来华。宋王朝规定无论是中外商人、船长及市舶官吏凡能吸引外商来华,使贸易规模扩大者均予以官职或爵位的奖励。南宋理宗时期,泉州海外贸易一度出现停滞。南宋政府即聘任阿拉伯人后裔蒲寿庚担任泉州提举市舶司,蒲寿庚任职30年,期间吸引了大量阿拉伯商人前来泉州,以至泉州有“回半城”之称,泉州海外贸易因此获得长足发展。

(3)保护外商的合法权益。宋朝规定,外商遇市舶司或地方官重征或强行收买舶货,有权越级上诉;对遭风浪袭击而漂流至中国沿海的外国商船给于援救。

(4)为来华外商在华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在外商集中的广州和泉州港设置“蕃坊”,由宋朝政府选择有威望的外商担任蕃长,并授予相应的官衔。蕃长除管理蕃坊内部事务外,还负责招徕外商来华贸易。宋朝政府还在广州、泉州等地设立蕃市,以便利外商在华贸易活动。此外还设立蕃学,供外商子弟就学。

2.市舶制度的进一步发展

(1)制订海外贸易管理法规,开始海外贸易的立法管理。北宋神宗元丰三年(1080)颁行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海外贸易管理法规——“广州市舶条(法)”,又称“元丰市舶法”。

(2)设立海外贸易管理机构——市舶司(或市舶务、市舶场)。两宋王朝先后在广州、杭州、明州(今浙江宁波)、泉州、密州板桥镇(今山东胶州)设市舶司,在秀州华亭(上海松江)、江阴、温州设立市舶务、在澉浦(今浙江海盐)设立市舶场,作为海外贸易管理机构。其中广州、泉州、明州与杭州舶司并称为三路舶司,管理范围更为广大。到南宋时,泉州海外贸易超过广州,成为中国最大的对外贸易口岸。

(3)市舶司的职能增进。一是负责发放“公凭”(也称公据、公验,即出海贸易和贩卖进口货物的许可证),查验进出口船舶和货物;二是负责征税。市舶司对所有进口货物征收实物税,称为“抽分”;三是实施禁榷和博买。宋代对部分进口奢侈品,如珍珠、玳瑁、珊瑚、玛瑙、乳香等实行“禁榷”,即由政府专营,禁止民间买卖。博买即政府采购。进口货经抽分后,市舶司首先根据政府需要按市价或低于市价购买;四是负责保管、运送、出售进口商品。市舶司对抽分和博买的物品,负责保管,然后派人运往京城。其中粗重货物则由市舶司就地出售。

宋代泉州市舶司遗址

三、元代时期

通过军事征服建立的元王朝,其综合国力较宋代大为增强。蒙古大军从漠北到中原、从中国到中亚、西亚直至欧洲的远征使其眼界大开,刺激了统治阶层对各种珍奇异物的需求欲望。而发展海外贸易可以满足上层社会对海外奢侈品的需求。为此,元政府高度重视海外贸易,采取一系列鼓励性措施。

1.海外贸易政策

(1)积极鼓励外商来华。元朝为吸引更多外商来华,一方面招降并重用南宋主管泉州市舶的蒲寿庚,使其为元朝“诱诸蕃”;另一方面积极向外商宣传元朝发展海外贸易的基本政策。元朝政府利用来华外商向海外各国宣布:外商来华将受到礼遇,其贸易往来不受干预,可自由进行。元代在主要贸易口岸设立驿馆,用来接待各国商使,并继续实行前代的蕃坊制度。

(2)积极组织海外贸易。元朝除鼓励民间贸易外,还积极组织官方及官商合营贸易。官方贸易除传统的朝贡贸易外,朝廷还派使臣直接到海外采购。元代官商合营贸易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斡脱贸易”。斡脱系为元朝官府和贵族经商、放债营利的一种特权商人,多为色目人。斡脱用官钱从事海外贸易,凭借特权经常经营违禁物品牟取暴利,元朝政府与之分享利润。另一种被称为“官本船贸易”。即由政府出资造船、出本钱,选择海商从事海外贸易活动,利润分成。官本船贸易对民间贸易无疑起了排挤作用,但它也使一些势单力薄的中小海商进入海外贸易行列,从中积累资本,为其独立从事海外贸易做了准备。

(3)鼓励民间贸易。元朝为鼓励商人从事海外贸易,先后采取了诸多措施,如严禁权贵官吏侵害海商利益以及免除海商、水手之家的差役等。

2.市舶制度的进一步发展

(1)修订完善市舶法规。元世祖至元三十年(1293),元王朝在参照宋代市舶法规的基础上,制定了《市舶法则》22条。此后又多次修订,使其成为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较为系统完善的对外贸易法规。该法则明确规定了元代对外贸易的税收种类、税率;从事海外贸易的商人资格、商人进出港的具体手续、商人的权益;进出口商品种类的限制;对走私的处罚等。

(2)增设市舶机构。元朝先后在广州、泉州、庆元(即明州,今宁波)、上海、澉浦、杭州、温州设立七个市舶司。至元三十年(1293),元朝还设立了“海北海南博易提举司,税依市舶司例”,管理广西沿海和海南岛的海外贸易。

(3)市舶司的职能扩大。一是查验进出口船舶和货物。根据市舶法规定,商人出海必须向市舶司提出申请,提供保舶牙人,经核准后,由市舶司发给出海贸易许可证——公据。同时市舶法规定:无论中外商船一律不得将金、银、铜、铁货、武器、粮食、人口等贩运出口,市舶司对出港船舶及货物依例严格检查;二是征税。元代对进口商品在抽解之外,再征收舶税;三是查缉走私。

四、明代时期

(一)海外贸易政策

1.明代前期的海禁政策

海禁,即禁止民间海外贸易,一方面禁止国内百姓出海贸易,另一方面禁止外商以私人身份来华贸易。洪武四年(1371)明太祖下令禁止沿海百姓出海贸易。洪武十四年(1381)明政府规定外商“非入贡即不许其互市”。“朝贡贸易”成为唯一合法的对外贸易方式。

明王朝实行海禁政策,与当时的外部环境密切。明朝初年,东南沿海有元末农民起义军张士诚、方国珍余部盘踞近海岛屿与明王朝对抗,同时来自日本的倭寇不断骚扰沿海各地。为巩固新生的明政权,明王朝实施全面的海禁政策以阻断国内外反抗势力的联系。

然而,为满足统治阶层对海外奇珍异物、香料等奢侈品的需求,为达到“万国来朝”的盛况,明王朝积极推行“朝贡贸易”政策。

频繁的“朝贡贸易”,固然提高了明王朝的国际威望,但也带来了沉重的财政负担。洪武五年(1372)明王朝宣布对各国入贡次数予以限制,规定大部分国家“三年一贡”。洪武十六年(1383)针对一些外商假冒贡使的现象,明政府又进一步实施了“勘合”制度(即“朝贡贸易”的许可证制度)。

对“朝贡贸易”的限制,损害了“入贡”国的经济利益,中外经济联系遭到进一步破坏,海外各国对明王朝的政策极为不满。到洪武末年,中外关系已经明显恶化。

朝贡贸易

明成祖即位后,一方面继承明太祖时期的海禁政策,另一方面则积极鼓励海外国家入明“朝贡”。公元1403年,明成祖派使臣出访朝鲜、琉球(冲绳)、日本、安南(越南)、爪哇、西洋锁里、苏门答腊、暹罗(泰国)、占城、满剌加(马六甲)、柯枝(在今印度西南部的柯钦(Cochin)一带)、古里(在今印度西南部喀拉拉邦的科泽科德(Kozhikode)一带)等国,从而恢复了明王朝与亚洲诸国的外交关系。为进一步发展中外关系,明成祖于永乐三年(1405)派遣郑和率领大规模船队下西洋,到明宣宗宣德八年(1433),郑和船队七下西洋,与亚非各国开展了广泛的政治、经济、文化交流。

明成祖朱棣像

2.明代后期有限制的开海贸易政策

明后期,江南商品经济呈现出空前活跃的态势,中外商人对海禁的反抗愈益激烈。伴随大规模倭患的平息,隆庆元年(1567),明王朝宣布开放海禁,允许民间商人从福建漳州月港出海贸易,但仍禁止商人前往日本贸易。商人领取引票后出海贸易,引票最初限定为50张,后逐步增至137张。在此之前,明政府已允许外国商人以私人身份到广东贸易。由此结束了明代长达近200年之久的“海禁”时期,“朝贡贸易”的独占地位丧失,私营海外贸易终于合法化。

(二)市舶司制度

1.明前期市舶司职能

受明前期海禁政策的影响,市舶司的职能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变化:一是设立市舶司机构,管理“朝贡贸易”以查验勘合、接待贡使、运送贡品等;二是查禁民间商人的海外贸易,对违禁出海的商人负责缉捕;三是管理中外互市贸易,对于随贡附载而来的商货,市舶司负责检验其中有无违禁物品。进口货物的交易由市舶司下设立的牙行来管理。牙行负责对货物价格的评估、介绍中国商人与外商交易。

市舶司

2.明后期市舶司职能

明后期隆庆开海贸易以后,明朝海外贸易管理分为两部分,市舶司管理外商来华贸易,督饷馆负责管理国内民间海外贸易。因而这一阶段市舶司除继续负责管理朝贡贸易外,同时负责管理外商来华贸易。对中外商人交易的管理,则由牙行负责,而牙行这时已从市舶司中独立出来,海外贸易的行政管理与经营管理出现了分离,市舶司的海外贸易经营管理权彻底丧失,自唐以来实行了近千年的市舶制度趋于完结。明后期市舶司对外商来华贸易的管理职责主要是:查验进出口商品和征收进出口税及停泊税。

五、清代时期

(一)海外贸易政策

顺治初年,清王朝允许商人出海贸易,为满足铸币需要,甚至一度鼓励商人从事铜的进口贸易。从顺治十二年(1656)起,清王朝颁布了一系列的禁海令。一方面严禁商人出海贸易,另一方面对来华外商严加限制。为有效实施海禁政策,从顺治十七年(1660)到康熙十七年(1678),清政府先后三次颁布实施迁海令,强迫沿海居民内迁。在全面海禁之时,清王朝于康熙十九年(1680)宣布开放澳门贸易,允许中外商人前往澳门交易。

澳门妈祖与大三巴

清王朝统一台湾后,基于解决沿海人民的生计、增加财政收入的意图,康熙二十三年(1684)颁布了开海贸易令,允许商民出海贸易。次年,又宣布在江南松江、浙江宁波、福建厦门、广东广州分别设立江、浙、闽、粤四大海关,负责管理各省沿海的对外贸易,中国对外贸易行政管理机构——海关制度诞生。

粤海关官衙

开海设关、多口通商后,中国的海外贸易并未得到真正的鼓励,清政府的开海令附加了诸多的限制性规定,对出海贸易的商人、商船、来华贸易的外商及其船只、进出口商品予以严格的限制。如清王朝规定:禁止500石以上、双桅船出洋;禁止在海外造船运回国内;出洋贸易商人三年内必须回籍,否则永远不准回籍;外商来华必须先到澳门,经批准才可到广州;兵器、硝磺、金、银、铜、铁及铁器、粮食、头蚕丝等禁止出口。此外,还一度禁止与南洋的贸易等。

由于历史及地理原因,在多口通商时期,欧洲商人来华贸易主要集中于广州。但从18世纪50年代初开始,为打开毛织品市场、接近丝茶产地,英国商人频繁往来于浙江宁波、定海等地,英国商船频繁北上引起清政府疑虑。乾隆二十二年(1757)清廷下令禁止外商到江、浙、闽三关贸易,只许在广州一口通商。

1759年,清廷又颁布实施了由两广总督李侍尧提出的《防范外夷规条》,此后该规条不断被修订,对外商在华活动限制日趋严格。如规定外商不得乘轿、不得向官府直接投递文书、不得随意出外游览、外国妇女不得进入广州城等。

(二)十三行制度

十三行制度又称行商制度,所谓行商是指清王朝特许的经营海外贸易的垄断商人,其所开商行被称为“洋行”或“洋货行”,统称“十三行”。

广州十三行贸易场景

公元1686年,为加强对海外贸易的管理,广东地方政府将从事国内、外贸易的商人分开,其商行分别称为“金丝行”和“洋货行”。同时规定充当行商者必须是身家殷实之人,报请官府批准,缴纳保证金,政府发给行帖(执照),才能设行开业。十三行并非指洋行的确切数目,基于经营状况的好坏,洋行数目时多时少。

(清)广州十三行

清政府规定,外商到达广州后,必须首先投住到行商开设的商馆中,此后外商所有交易均在商馆内完成,因而西方商人将其在广州的贸易称为“商馆贸易”。行商主要职责如下:

一是承保税饷。外国商船进港后,其应纳进口税由行商向海关保证并于洋船返航时缴纳,外商应纳出口税由行商为其代买货物时扣缴。

二是代购代销进出口商货。外商在广州的贸易,除少量手工业品在行商加保的条件下可与普通商人贸易外,其它大宗进出口货物必须由行商代理经营。即外商带来的进口货由行商承销,外商所需出口货由行商代购。

三是代办各种交涉事宜。清政府官员不与外商直接接触,外商与清政府间的一切交涉都由行商代为传递或转达。即代外商向政府承递文函、代政府宣布对外商的指令。

四是监督管理外商。行商有责任按照《防范外夷规条》对外商及船员在广州活动予以监督、管理。

由此可见,行商作为清政府特许的半官方的对外贸易垄断组织,成为清王朝与外商之间的媒介、中国市场与海外市场之间联系的桥梁,这一制度限制了中外商人间的自由贸易,成为清政府严格限制海外贸易政策的重要工具。

2.2主要贸易方式

海上丝路贸易受到了历代政府的重视和积极参与,民间贸易在明代以前相对自由和繁荣,明清之际则受诸多限制。在对外贸易活动中,我国古代形成了官方主导的朝贡与互市、民间贸易和官民合营等多种贸易形式。

2.2.1朝贡贸易

朝贡贸易就是中国政府与海外诸国官方的进贡、回赐关系。唐代以前,就有很多国家前来寻求与中国建立友好关系。仅在南北朝梁武帝统治时期,南海诸国通使的就有九国之多。唐代前期,延续了以前的朝贡贸易,对来朝贡的国家给予相当丰厚的回赐;“安史之乱”后,唐朝国力大伤,朝贡贸易萎缩不振,始用市舶贸易替代朝贡贸易。到了明朝,推行海禁政策,禁止私人对外贸易,所有的外贸又以朝贡形式进行。随朝贡而来的船舶,称为贡舶,并规定,东南亚(即西洋)诸国在广州登陆,日本在浙江宁波登陆等。广州是指定贡舶靠岸最多的港口。明代对于亚非国家来华的贵宾和使节给予很高的礼遇,一般都受到皇帝的亲自接见,并屡次给以朝见宴会的特殊招待。每逢使者来华,都会在初次朝见时向皇帝贡献带来的物品,礼尚往来,皇帝也会给予丰厚的惠赐。明成祖朱棣时期,每年逢“元旦”、“郊祀”、“圣寿”、“东至”四大令节,总是邀请外国使节前来观礼,参加盛大宴会,期间赐予外国使节的宝物更是数不胜数。清代延续了明代的朝贡贸易制度,直到《马关条约》签订,越南、朝鲜脱离朝贡体系,标志着推行了2000多年的朝贡贸易体系的崩溃。

当然,海上朝贡贸易除传统的做法外,朝廷还会派使臣直接到海外采购。如北宋太宗时即曾派出官方使团购买香药、犀角、象牙、珍珠、龙脑等物。元朝政府不止一次地动用大量资金派遣特命使臣赴海外诸国为皇室采办货物。这些使臣由皇帝赐予诏书,称之为铺马圣旨,或驿给玺书,上盖皇帝印鉴,专为征发驿马和领取分例(即因公下海人员在航海途中所需要的粮饷,由行省按规定的标准给付)之用。

2.2.2互市贸易

海上互市主要体现在中国与外国之间的贸易,有时也称通商或通市。唐代以前,海上互市贸易虽然已经开展,但其重心则一直都在中原地区。唐代初期,设市舶使,掌管南海贸易。中唐以后,东南海运繁盛,海上互市贸易超过陆上,广州、扬州、泉州成为重要商港,至五代,设博易务。这样,互市处在政府的严格控制下,贸易物品多有限制。文宗大和时,除敕准互市外,普通人“不得与诸藩客钱物交易”。宋、元时期,海外的互市贸易更加重要。宋代在广州、临安、明州、泉州等地设市舶司,又在密州板桥镇、上海镇、华亭县、青龙镇、江阴、温州等地设舶务和舶场。元代,在泉州、广州、杭州、庆元、温州、上海等地设市舶司。明代,在海上仅准贡舶互市。清代海外互市方面,初有海禁,康熙二十三年(1684)开放海禁后,才在广州、漳州、宁波、云台山设关,置监督,管理与西洋的通商贸易。乾隆二十二年(1757)关闭三关,仅留广州一关互市,直至鸦片战争时期。

2.2.3民间贸易

唐宋以来,中国海商大量前往东北亚、东南亚及阿拉伯各地。特别是在宋代造船航海技术的进步及政府鼓励性的海外贸易政策之下,沿海愈益众多的民众参与到海外贸易活动之中。不但富商大贾扬帆异域,一些势单力薄的中小商人也搭载大商舶合力出海,推动了民间海外贸易的快速发展。

明朝初年,为防止国内反明势力与海外结合,明太祖朱元璋虽然采取“海禁”政策,严禁私人出海贸易,但允许各国朝贡使臣随船携带用于贸易的商品,在进京的途中与沿途的商人进行贸易。在海外贸易高额利润的驱使下,一些商人、政府官员及其亲属仍铤而走险,大规模进行武装走私活动,他们在沿海往来贩私。尽管明王朝一禁再禁,但以走私形式出现的私人海外贸易仍不断扩大。

当时,不但海外商船相继到泉州,并派人到景德镇、杭州贩运瓷器绸缎等商品,而且明代国内不少大商人如李锦、潘秀、郭震等,大量装载瓷器等物出海销售,满足海外需求。当时巨商郑芝龙兄弟,拥有商船百艘,海员千余人,常到景德镇采购青花瓷、茶叶,去浙江采购绸缎,然后派遣海船运到东南亚、阿拉伯、东非各地销售,深受欢迎。

2.3主要贸易商品

与陆上丝路相比,经由海上丝路贩运的商品种类更为丰富,从中国输往海外的除丝绸外,瓷器、香料、茶叶等均是大宗货物;而从海外输入中国的则主要就是香料、各种自然资源。

2.3.1主要出口商品

1.丝绸及丝织品

丝绸以其柔美的质地、绚丽的色彩、飘逸的风格和精美的纹饰深受人们喜爱,与人们的生活有着广泛而亲昵的关系。丝绸种类繁多,人们不仅用其制作华丽的衣裳,还用它们制作各种日常用品,例如:荷包、烟袋、扇套、钱袋、褡裢等。自汉代海上丝路开通之后,丝绸及其制品成为那一时期的主要输出商品。到宋元明清时期,丝绸在外输产品中仍然占据重要地位,但瓷器、茶叶和铜铁器等的占比迅速上升。

2.文化产品和科学技术

自魏晋南北朝开始,中国的经史子集及佛经等也成为重要的输出品,主要输往朝鲜、日本及印支半岛。以四大发明为主体的科学技术,通过海上丝路传播到国外,给海外各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3.货币

海上丝路沿线不少国家铸币技术落后,伴随其与中国贸易的开展,中国铸币也成为各国上人争相购买的商品。汉代即有五铢钱输往朝鲜、唐宋时代铜钱输入朝鲜、日本及东南亚进一步增多,特别是宋代铜钱的大规模输出引发国内出现钱荒,宋政府多次下令禁止铜钱的输出。然而,中国钱币仍然随着海上丝路贸易源源不断留向海外,以致在当今海上丝路考古发掘的沉船中还保留大量古钱币。

4.瓷器

瓷器作为海路贸易大宗输出品,通过官方及民间贸易长期大规模输出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各地。唐代瓷器即已输入朝鲜、日本及东南亚各国,洪武十六年(1383),明廷赠与真腊(今柬埔寨)织金文琦三十二匹、瓷器一万九千件。

5.茶叶

早在唐代中国茶叶及茶树的种子已输入到朝鲜、日本。16世纪以后,随着中国与欧洲贸易的开展,茶叶出口日益增多,到17世纪后期成为中国最大宗的出口货物,由荷兰、英国东印度公司大量贩运到欧洲,曾引起了东方“康尔乐之风”。

2.3.2主要进口商品

1.香料

海上丝路沿线的东南亚、南亚、阿拉伯半岛及东非各地生产各种香料,早在南朝梁武帝时,即有天竺国遣使奉献多种香料。唐宋来随着海上丝路贸易的兴盛,大量香料源源不断输入中国,成为进口贸易的最大宗货物。其中规模较大的如来自东南亚、南亚的胡椒、乳香、木香、檀香、没药等。宋神宗熙宁年间(1068-1077)仅广州市舶司为政府购买的乳香即多达34.88万斤。除商人贩运外,朝贡贸易中的香料规模也颇为庞大,如1387年,暹罗进贡胡椒1万斤、苏木10万斤;1390年又贡献胡椒及苏木达17万斤

2.自然资源

包括矿产品、林产品及海产品等。自唐代开始既有来自日本的砂金、银、铜的进口,到清前期日本输华商品仍以铜、金、银为主,以致日本政府担心金、银、铜的大量外流会对本国经济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故于贞享二年(1685年)实现限制政策。此后鉴于中国商船以走私的方式继续将日本的金、银、铜大量载运出去,日本政府又于1715年颁布了 “正德新令”规定,中国赴日商船每年限定为30艘,铜输出量不准超过300万斤。在严格的禁令限制下,加之日本铜产量日渐减少,致使中国赴日商船逐年缩减。产于东南亚的锡、铅等也是中国自海路进口的重要商品。此外各种珍贵木材业从日本、东南亚各地大量输入到中国。

3.手工艺品

自宋代开始,日本的折扇、刀剑就以其精良品质获得中国人的青睐。欧阳修《日本刀歌》“昆夷道远不复通,世传切玉谁能穷。宝刀近出日本国,约贾得之苍海东。”

4.奢侈品

汉代时期东南亚的犀角、象牙已沿海路输入中国,唐宋时期来自日本的珍珠、东南亚的象牙、犀角、孔雀翎、宝石等进口大幅增加。宋代占城国一次进贡所带物品即有象牙72颗、犀角86株、玳瑁千斤等。如宋神宗大中祥符八年(1015),注辇国(位于印度半岛东南部科摩林角东北)派遣有52人组成的使团来华,带来象牙60株、真珠27 700两,香药3 300斤。明前其锡兰山(今斯里兰卡)使节多次来华,赠送给中国珍珠、珊瑚、宝石、水晶等。

进口银盒(汉南越王墓出土)

此外,各种珍禽异兽(如狮子、大象、斑马、长颈鹿、非洲鸵鸟、金钱豹、麂等)、粮食等也是中国自海路进口的大宗货物。

第三节 海上丝路上的商人

海上丝路形成以来,中外商人、使臣不畏风险与艰辛,往来相继,使中外官方及民间贸易不断发展,促进了中外各国间的经济文化交流。在此过程中,官方使臣维护海上丝路的畅通,而来自海内外的商人则促进了商路的繁荣。

3.1舶商

舶商又称海商。宋代海商见诸史载众多。他们不仅从事海外贸易赚取财富,而且还带动了双边官方关系的发展。福建建溪人毛旭从事中国与阇婆国(印尼爪哇岛中部)间的贸易,成为著名大海商,当阇婆国前来宋朝朝贡使还特意请毛旭担任贡船的向导。另一大海商蒲卢歇曾作为渤泥国来宋朝朝贡贸易的向导。到16世纪后,随着东西方贸易的开展,中国东南沿海商人不断冲破明朝海禁藩篱,前往东南亚、日本等地贸易。特别是由于合法的官方贸易受到严格限制,导致中日间走私贸易利润极其可观,吸引闽粤海商组成武装走私集团往来中日之间贸易,从而获取巨额财富,涌现了一批实力雄厚的大海商,如著名海商汪直、郑芝龙等。

汪直,徽州歙县柘林人,早年从事盐业贸易,后转入海外贸易。嘉靖十九年(1540)汪直与叶宗满等人南下广东,建造巨型船舶,收购硝黄、丝棉等违禁之物运往日本、暹罗、西洋等国,获得巨额利润。然而,在明朝海禁政策下,汪直等人“往来互市”的海外贸易,属于走私行为,受到明政府打击。为此,汪直等海商组成武装走私集团与明朝官军对抗,后在日本萨摩洲淞浦津(今平户)建贸易基地,长期从事大规模的中日间走私贸易,他们不仅将中国货物运往日本,还转口南洋各种商品,从而使平户成为日本极具影响力的国际贸易港,汪直亦以其卓越的营商才能成为左右中日贸易的核心人物,号称“五峰船主”。海禁政策下,汪直集团只能以走私方式从事海外贸易,势必与明王朝间各种冲突不已,贸易亦难以顺利开展,因而汪直不断以各种方式寻求明政府开放海禁。嘉靖三十三年(1555),胡宗宪出任浙江巡按,他一面力主开放海禁,一面着手解决倭患问题。次年胡宗宪即派宁波生员蒋洲、陈可愿两人出使告谕日本政府,同时开始诱降汪直。嘉靖三十六年(1558)汪直接受明廷招安,两年后被明王朝斩首于杭州。

郑芝龙,福建南安人,1621年(明熹宗天启元年),郑芝龙到澳门舅父黄程处学习经商,之后往来东南亚各地贸易,后到日本九州,追随日本平户岛的华侨大海盗商人李旦,逐渐成为李旦的得力助手,从事日本—中国大陆-台湾间的贸易。

郑芝龙画像

1624年荷兰人占领台湾,驱逐了以台湾为基地的其他势力,郑芝龙遂转往福建发展。到1625年郑芝龙已成为福建沿海实力最强大的一支武装走私集团, 从事闽、粤、台与日本及荷兰间的贸易。1628年,郑芝龙受到明廷招抚,官至都督同知。1633年郑芝龙于福建沿海金门海战中击溃荷兰东印度公司舰队,从此控制海路、收取各国商船舶靠费用,郑芝龙也由此富可敌国,成为一代海上霸主,其通商范围:大泥(在今泰国南部北大年府一带)、浡尼(今文莱达鲁萨兰国)、占城、吕宋、魍港(在台湾省北部北港溪下游一带)、北港、大员(在今台南市安平区)、平户(在今日本长崎县西北部的城市)、长崎、孟买、万丹、旧港、巴达维亚、麻六甲、柬埔寨、暹罗等东洋、南洋各地。兵力多达27万之众,大、小船舶三千余艘。1644年(明思宗崇祯十七年,清世祖顺治元年),南明弘光皇帝册封郑芝龙为南安伯,福建总镇,负责福建全省的抗清军务。清军入关后,郑芝龙于1646年降清,清朝利用其多次招降其子郑成功不成,1661年被清廷所杀。

3.2蕃商

蕃商又称番客、海獠、舶獠,就是通过海上丝路来华的外商,与陆路来华的外商统称贾胡。唐代来华蕃商之多,故而唐政府专门在广州设立供其侨居的“蕃坊”。两宋时期,大量蕃商见诸史载。如大食商人蒲罗辛“造船一只,般载乳香投泉州市舶,计抽解价钱三十万贯”,由于贸易规模较大,宋廷认为其有功,故授予其“承信郎”的荣誉头衔,并“赐公服履笏”,同时请其回国后进行广泛宣传,使更多外商来华贸易。再如《宋会要》记载:南宋高宗时,有阿拉伯外商蒲亚里,来广州贸易,“有右武大夫曾纳,利其才以妹嫁之,亚里因留不归。”宋高宗获悉后,令人劝其归国,继续往来贸易。宋元时期最著名的蕃商则是蒲寿庚。

蒲寿庚

蒲寿庚,中国宋元时期著名穆斯林海商、政治家、军事家。其先辈系10世纪之前定居占城(越南)的西域(阿拉伯)海商,其先祖因进行海上贸易,寓居占城(今越面中南部),家中富有,人称占城贵人。宋代蒲寿庚祖父(一说为普罗辛)来华经商,先在广州定居,也是一位富甲一方的大海商。到蒲寿庚的父亲蒲开宗时,因“家资益落”,在南宋绍熙年间(1190—1194年)由广州迁居泉州,蒲开宗到泉州后,还曾但任蕃长之职。蒲开宗去世后,蒲寿庚继承父业,从事以运贩大宗香料为主的海外贸易。南宋理宗绍定年间(1228-1233)泉州海外贸易因经营不当出现停滞。南宋政府聘任阿拉伯人后裔蒲寿庚为泉州提举市舶司,经营管理泉州的海外贸易,蒲寿庚“擅蕃舶利者三十年”,使泉州海外贸易获得长足发展,阿拉伯商人大量涌向泉州,以至泉州有“回半城”之称,其家族已成为拥有海舶数千艘的巨商大贾。宋末,蒲寿庚降元。至元十四年(1277),元朝在泉州设置市舶司,蒲寿庚被任命为昭勇大将军(后改镇国上将军)、闽广都督兵马招讨使兼提举福建(泉州)、广东市舶事等职,继续管理泉州的对外贸易,对泉州海外贸易的繁荣有着巨大影响力。

第四节 海上丝绸之路的主要港口

海上丝路的出现,并逐步占据中国对外贸易的主导地位,带动了沿线上一系列港口城市的发展和崛起。

4.1广州港

西汉时海上丝路的起点在徐闻、合浦。三国时吴在岭南设广州以后,珠江流域经济得到迅速开发,加上造船、航海业的进步,广州很快以其特有的区位优势取代了徐闻、合浦的地位。与徐闻、合浦相比,广州优势明显:徐闻、合浦无内河与内地联系,通往内地的交通也较困难,缺乏大量吞吐货物的条件;而广州不但是岭南的经济中心,且与内地联系更为便利,通过珠江水系可达湘、赣、闽等地。汉代时徐闻、合浦之所以作为对外贸易港口,主要是受当时船舶规模及航海技术的限制,海船尚不能远离海岸,而从岭南的经济中心番禺出发,难以渡过海南东部的七洋洲等危险水域,因而出海便利的徐闻、合浦充当了汉代对外贸易港口的角色。到六朝初年,随着船舶体积的增大及航海技术的提高,海船可以适当远离海岸航行。因此,从广州出发,不必经琼州海峡,经海南东部海面和西沙群岛海域,直航东南亚、南亚各地,从而使广州成为中国海外贸易中心,海上丝路的起点也因此移至广州。

昔日黄埔古港

隋唐时期随着中外海上交往的频繁和贸易范围的扩大,广州作为隋唐时期中国对外贸易第一大港吸引了海上丝路沿线数十国商贾云集,各种香药、珍宝堆积如山。不少外商长期侨居广州,如上所述,唐王朝在广州设有多个供各国侨民居住的蕃坊。另据阿拉伯文献记载,唐末黄巢起义攻打广州过程中,遇难的外国人多达12万之众。到北宋时广州依然是中国最兴盛的对外贸易口岸,宋政府不仅在广州设置蕃坊,还设有蕃市(中外商人交易的市场)、蕃学(外商子弟学校)。广州海外贸易的兴旺,带动了周边市镇经济的发展,像大通港、琶洲码头、扶胥镇等市镇成了广州的外港。到南宋时期,由于泉州港迅速崛起,开始与广州港并驾齐驱,并逐渐超越了广州港的地位。明前期在海禁政策下,广州成为接待外国朝贡使团的重要口岸,接待贡使的驿站——怀远驿馆舍多达120间。明后期实行有限制的开海贸易政策,广州与澳门一起成为允许外商来华贸易口岸,每年春夏两季广州举办出口商品交易会成为外商购买中国货物的重要渠道。清前期广州成为欧美商人来华的聚集地,到1757年清政府实行广州一口通商政策后,中国的对外贸易集中于广州开展,与外商交易的主体基本上限于设在广州的具有半官方性质的对外贸易垄断组织——十三行。

广州十三行

4.2泉州港

泉州地处福建东南部,枕山面海,扼晋江下游,为江海交汇之地,海内外交通便捷。早在公元6世纪的南朝,即有印度僧人拘那罗陀前来泉州翻译《金刚经》的记载。

唐代泉州已成外商汇聚之地,“船到城添外国人”,不仅有来自东南亚的商人,阿拉伯、波斯商人也为数可观,随着海外贸易繁荣,唐王朝特在泉州设参军事,管理海外贸易活动。

五代十国时,泉州为闽国辖地,闽王王审知及其继任者均重视发展海外贸易,不仅“招来海中蛮夷商贾”,而且还每年遣船海外进行贸易。五代后期,留从效割据泉州,为适应海外贸易发展的需要,扩建了泉州,并增辟了道路和设置货栈,推动了泉州海外贸易的进一步发展。

北宋时期,泉州海外贸易与广州已并驾齐驱。元佑二年(1087年),北宋在泉州设立市舶司,海外贸易发展加速,“有蕃舶之饶,杂货山积”,被送特设来远驿,以接待外国贡使和商人。前来贸易的不仅有东南亚、南亚、西亚各国的商船,还有来自高丽的商船。到南宋时期,随着宋室南渡,前来贸易的外商遍及东亚、东南亚、南亚、西亚各国。宋朝诗人李邴有诗赞曰“苍官影里三州路,涨海声中万国商”。南宋理宗任命蒲寿庚担任“提举泉州市舶司”后,泉州海外贸易高度兴盛,一跃成为中国最大贸易港。

泉州古港

元代泉州海外贸易臻于鼎盛,外商更是蜂拥而至,其中尤以阿拉伯商人众多,故而泉州被称作“回半城”。泉州港进出口贸易规模巨大,商品种类丰富,中外商人、使者及旅行家络绎不绝。前来泉州的摩洛哥旅行家伊本.白图泰盛赞泉州“是一巨大城市,……该城的港口是世界大港之一,甚至是最大的港口。”

泉州古代海上贸易繁荣,各国海商云集

元末至正十七年(1357)到至正二十六年(1366),泉州爆发了一场持续十年之久的战乱,史称亦思巴奚战乱,或"亦思法杭兵乱"。这场战乱重创了泉州一带的社会经济,导致泉州的海外贸易走向衰落。

明代,由于政府施行了严厉的“海禁”政策,泉州海外贸易受到极大限制。成化十年(1474年)市舶司移设福州,泉州的来远驿也随同市舶司废置,标志着泉州港外贸地位的下降。清初在海禁及迁界政策下,泉州的海外贸易进一步衰落。

4.3宁波港

地处东海之滨,濒临西太平洋,地势平坦,气候适宜,航道畅通,经济繁荣。历代皆为浙东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唐代的明州(今宁波),已跨入全国四大贸易港的行列。由距明州70多里的甬江口望海镇出海的船只,常驶抵新罗和日本。自8世纪起,日本遣唐使船多循南岛路(即南路南线)或南路(即南路北线)往返,亦多在明州登陆或启碇。自遣唐使船停航之后。日本民间商船常常往返于明州和筑紫之间。可以说,明州港是同东方的日本和朝鲜进行贸易往来的门户。与此同时,也有不少中外商船自明州向南,通过和广州、交州的联系,沿西方航线远航东南亚和西亚等地,越窑青瓷自明州沿着海上丝绸之路输往沿线各国。贸易的兴盛带动了城市经济的繁荣、文化的发达,明州跃升为浙东经济文化中心。

北宋真宗咸平二年(999),宋王朝在明州设立市舶司。明州港重点发展与日本和高丽的贸易,元丰二年(1079),宋朝政府规定,前往高丽的商人,资金在五千缗者,必须在明州办理登记、领取许可证等手续。次年,宋王朝又规定明州作为商人前往日本、高丽的专门口岸。此后该限制性规定有所松弛,但明州在发展与日本及高丽的贸易商始终占据突出地位。

宁波博物馆印象明州港展览

元代明州改称庆元,元王朝在至元十四年(1277)在庆元设立市舶司,管理浙江沿海的对外贸易。由于海外贸易繁荣,元王朝还在庆元设立市舶库,存放征收的货物(实物关税)。市舶库内设廒仓28间,土库屋6间,规模可见一斑。元末方国珍起义占据庆元港将市舶库改为海仓馆。

明代前期实行海禁政策,宁波港成为朝贡贸易的口岸,并且是日本的遣明使团来华的限定口岸。清康熙24年(1685),清廷在宁波设立浙海关管理浙江沿海的对外贸易。乾隆二十二年(1757)随着广州一口通商政策的实施,宁波海外贸易发展受到严重制约。

4.4扬州港

隋代沟通南北的大运河的开凿使扬州成为南北水陆交通的枢纽和货物的集散地,商品经济日趋繁荣,到唐代扬州已成为国际大都会,沿海上丝路前来的东西方商人络绎不绝。

隋唐时期,扬州同朝鲜和日本的交通,有南北两条航线。北线,由日本九州航抵朝鲜半岛南部,沿西海岸北上,再西至山东半岛北部登州(今蓬莱)登陆,转由济水入淮河,沿淮南运河直抵扬州;或由江苏北部的楚州及其附近沿海登陆,转由淮南运河抵达扬州。扬州同朝鲜的交通,多取北线。该线在盛唐之前亦是中日两国通航的早期航线。南线,由日本九州岛南部的萨摩半岛或由北部的博多湾一带渡海,直航扬子江口岸,驶抵扬州,再沿长江转至襄鄂,或沿运河转至京洛。日本历次的遣唐使节,鉴真和尚的历次东渡,多取此道。

扬州同东南亚、西亚和北非的交通,一是循丝绸之路,先至京洛,再沿汴水、淮水,至扬州,或再转至湘鄂或闽粤;二是沿海上丝路,至广州或福建沿岸登陆,再由梅岭等通道,经洪州(今南昌)、江州(今九江)、沿长江而至扬州,或沿海上丝路,直接驶向扬子江口,而至扬州。

扬子津古渡

唐代前来扬州的朝鲜和日本人为数众多,除使节和商人外,还有数量可观的留学生和学问僧。如日本前来扬州的遣唐使团,达9次之多。学问僧荣睿在华18年,曾4下扬州;普照在华21年,曾8下扬州。早在盛唐之前,扬州已见波斯和阿拉伯人的足迹。盛唐的扬州,波斯和阿拉伯商人更是接踵而至。唐肃宗时,扬州的外国商人竟达数千人之多。据《旧唐书.邓景山传》记载:“神功至扬州,大掠居人资产,鞭笞发掘略尽,商胡大食、波斯等商旅死者数千人。”

自唐开成年间(836-840)以后,因长江不断地沉积,江口逐渐东移,扬州距海愈来愈远。宋元时期及其以后,江口逐渐向东南移至江阴和华亭(今上海市松江县)一带,扬州作为国际贸易港的地位,逐步为单一的国内内河港所取代。

4.5占城

占城,印度支那古国。即占婆补罗,“补罗”在梵语中意为城,简译占婆、占波。

占城位于今越南的中南部,王都位于因陀罗补罗(今茶荞)。国土较广,北起今越南河静省横山关,南至平顺省潘郎、潘里地区。当地盛产稻谷,称“占城稻”,为稻谷良种之一,宋代传入中国;郑和下西洋后,占城稻在中国长江、珠江、闽江流域大面积引种、推广。福建省福州长乐一带称此稻为“占谷”或“黄占”,直至20世纪都是当地高杆晚稻的一个优良品种。

越南美山的占城建筑遗址

占城海上贸易很活跃,宋人周去非在《岭外代答》一书中指出,占城是“海外诸蕃国”中西南诸国的“都会”之一。与宋朝有密切贸易关系的阿拉伯等国商船东来时往往在占城逗留,然后从占城出发,走海路若顺风的话,半个月即可到达广州。“占城、大食之民,岁航海而来贾于中国者多矣”,宋元时期,占城移民及其后裔已遍布中国东南沿海。到明代时,占城是郑和下西洋在海外的第一站,也是郑和下西洋的货物中转站,在海上丝路上占有重要的位置。

4.6古里

古里,今卡利卡特,是印度西南海岸的一座港口城市。在今印度西南部喀拉拉邦的科泽科德一带,为古代印度洋海上的交通要冲。这个出现于公元十三世纪的古国频频出现在中国古籍之中,宋时称作南毗国,元时称作“古里佛”,明时称作“古里”。

郑和下西洋中的古里国位置图

在明代人的认识中,古里是西洋诸国交汇的要地。郑和前三次下西洋的终点,也是后四次前往非洲东岸和阿拉伯国家的大本营,郑和船队在这里补充淡水和食物。当时郑和为了答谢古里国国王沙里地,安排筵宴,款待沙里地。席间,郑和的副手王景弘向沙里地国王提出,为纪念这次远航,在古里国盖一座碑亭,以留作纪念。沙里地国王欣然同意。这样,郑和船队的官兵就动手盖造碑亭。经过船队官兵的努力,没有多久,在古里国盖造好了一座中国风格的碑亭,石碑上刻有碑文。《瀛涯胜览》中记述了在古里国建碑亭及碑文内容:“永乐五年,朝廷命正使太监郑和等,统领大宝船到彼,起建碑亭,立石云:其国去中国十万余里,民物咸若,熙 同风,刻石于兹,永乐万世。”

4.7满剌加

满剌加,马六甲的旧译,是马来西亚的一个州。在马来半岛南部,位于马六甲海峡北岸,地扼马六甲海峡要冲,是从太平洋通往印度洋的必经之路。

马六甲是马来西亚历史最悠久的古城、马六甲州的首府。它位于马六甲海峡北岸,马六甲河穿城而过。该城始建于1403年,曾是马六甲王国的都城,1511年沦为葡萄牙殖民地。1641年为荷兰占据。1826年成为英国海峡殖民地一部分。马来西亚第一位首相拉曼在1956年2月20日宣布马来西亚独立,其仪式就是在马六甲的草场举行的。

马六甲城内以传统建筑最具特色,包括很多中国式的住宅。古代修建的街道,至今依然保存完好。街道曲折狭窄,屋宇参差多样,很多住房的墙上镶着图案精美的瓷砖,瑞狮门扣,镶龙嵌凤,处处显示出马六甲这个历史古都的独特风貌。

郑和七下西洋,每次都要经过这里,由于两国交往密切,融洽友好,数度来中国访问。所以郑和在此建立官仓,作为船队穿过马六甲海峡访问印度洋沿岸各国的中转站。船队在这里集散、储藏物资、补充给养。当地人为了纪念郑和这位和平通商的使者,把相传他抵达爪哇的日子(阴历六月十三)定为三保太监纪念日,每年这一天,各地的华侨、华裔常远道来三宝垄、三宝庙参加一年一度的纪念活动,并举行盛大的“庙会”,这种风俗一直沿袭到今天。

三宝庙里的郑和像

4.8三宝垄

三宝垄是印度尼西亚爪哇岛上的著名商埠,三宝垄市位于爪哇海北海岸上。相传,中国明代航海家郑和下南洋时,曾在这里登陆,城市由此得名。郑和七下西洋,有六次到爪哇访问。

郑和船队的到访,吸引了周边的许多人到这里谋生、定居、做生意。这里渐渐成了繁荣的商埠。郑和在这里传播华夏文化,影响深远,绵延至今。

爪哇人也并非都是如此,可大致分为三类。第一种是回回人,这些人都是西域番商,流落到此,衣食住行都跟他处穆斯林无异。第二种是迁来的华人,几乎都是广东和漳州、泉州一带泛海而来。他们穿衣饮食也非常干净整洁,大多数人都像穆斯林一样皈依了伊斯兰教。第三种是爪哇本地人,崇信鬼怪,饮食住宿污秽不堪。

当年郑和登陆的港湾,也命名为三宝港。每年阴历6月30日是郑和抵达的“圣日”,这时,全国各地的华侨华裔都要到这里参加庙会。

三宝垄里的三宝洞

4.9忽鲁谟斯

忽鲁谟斯,即霍乐木兹,又译作和尔木斯,在今伊朗东南米纳布附近。临霍尔木兹海峡,废址在霍尔木兹岛北岸,扼波斯湾出口处,为古代交通贸易要冲,今为对岸阿巴斯港所取代。在这里气候有寒暑冷热之分,春开花,秋落叶,有霜无雪,多露少雨。土壤贫瘠谷麦产量非常小,然而有许多来此转卖粮食的外国人,故粮价特别贱。当地人民生活富裕,民风淳厚,一旦有人遭祸致贫,其他人都会馈赠钱帛,共同帮助他脱离难关。

忽鲁谟斯处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北接波斯,南接阿拉伯半岛,沟通亚非欧,中国的陆上丝绸之路也到达这里。它是中世纪世界著名的国际贸易港口,各处番船并旱番客商,都到此地赶集买卖,非洲的米息儿、阿拉伯半岛的祖法儿、阿丹、印度半岛的古里、柯枝,甚至欧洲地中海沿岸的国家,也来这里贸易,故国民皆富。古代的忽鲁谟斯是一个国家化的大都市,伴随着海上丝路航线的延伸,郑和的海外基地也由满剌加转移到这里,并从这里派遣分舰队赴红海和东非。郑和船队到忽鲁谟斯是对前三次下西洋航行的一大发展,也是对以后三次下西洋活动的一大推进,具有承前启后的性质。

忽鲁谟斯是在有关郑和航海的史书文献中出现频率最高的地名之一,也是郑和下西洋的主要目的地之一。据《明史·外国传·忽鲁谟斯传》中记载,因为郑和前三次出海后,西洋近国已航海入贡,“远者犹未宾服”,明成祖朱棣乃命郑和持玺书前往诸国。所谓远者,是指忽鲁谟斯。

忽鲁谟斯在郑和下西洋中的位置

4.10阿丹

阿丹(今也门亚丁港),素有“欧、亚、非三洲海上交通要冲”之称,是世界著名的港口。位于阿拉伯半岛的西南端,扼守红海通向印度洋的门户。

史料中记载这里气候温和,常如八九月。国家富强,民风剽悍,有马步锐兵七八千,所以国势强盛,四邻国家对阿丹都非常的畏惧。国内民居房屋都用石头砌成,上面或者用砖,或者用土再覆盖一层。有用石头堆起三层、高四五丈的,也有用当地所产紫檀木盖楼居住的。

当地男女都是蜷曲的头发。男子缠头,穿撒哈拉梭幅、锦绣紵丝等衣服,脚上穿靴子或者鞋子。女子身穿长衣,肩部脖颈上佩戴宝石、珍珠、璎珞等饰品,耳朵上带着四对镶金宝环,手臂上黄金宝石打制的镯子,手指脚趾上也都佩戴着指环。别具特色的是,阿丹女子把丝手巾盖在头顶上,只露出自己的面部。

明永乐十四年(1416年)阿丹国曾派使团来中国访问。所以,永乐十五年郑和对阿丹的访问是一次回访。此后,在永乐十九年(1421年),郑和第六次下西洋时,又派出一支分踪(小型船队)访问了阿丹。第七次下西洋时,于1432年三访阿丹。而每次访问,均以此为中转站,访问红海沿岸和东非各地。

阿丹在郑和下西洋中的位置图

4.11天方

天方(今麦加)位于沙特阿拉伯西边。距离红海大约80公里。天方位处群山之间,以致当代发展受限。天方的中心点是禁寺,此地比天方大部分的区域都来得低。天方是穆斯林每天朝拜的方向,也是570年,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的出生地。每年十二月,各地的穆斯林即便在万里之外,也会赶到这里做礼拜。

据相关史料记载,这里田野肥沃,居民安居乐业。当地人高大健硕,男子卷发,用布包头,女子将头发编起来,头顶盖头,不露面目。这里的人们性格善良好客,自然纯朴,让人感觉好像这里就是西方的极乐世界。

据史料记载,郑和远航的终点站是在非洲的“天方”,这也是郑和西行所到达的最西端。郑和船队第七次下西洋抵达古里时,正值古里国(今属印度)派人去天方国(今属沙特阿拉伯)。马欢等七人受郑和派遣,带麝香、磁(瓷)器等物,与古里国使团一起,前往伊斯兰圣地——麦加朝圣。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具有官方身份的穆斯林朝觐行动。麦加的玄石是其禁寺里的重要历史遗迹之一。

天方玄石

马欢在《瀛涯胜览》一书里特别提到了,克尔白天房中央一块据说是从天而降的大黑石,他描写的这块黑石无疑就是今天仍保存在天方大清真寺的玄石。在天房外东南角1.5米高的墙上,镶嵌着一块30厘米长的带有微红的褐色陨石,即有名的黑石,或称玄石,穆斯林视为神物。

第五节海上丝路的历史影响

自汉代海上丝路开通以来,在官方主导、民间参与下,中外产品、技术、文化等通过海上丝路,不断融入到中外双方的社会经济文化之中,给中外各国、各地区都带来了深远的影响。特别是中国输出的商品及技术,对人类文明进步产生了更为重要的影响。中国丝绸、瓷器的输出,美化了人们的生活,改变了一些地区落后的生活习俗;中国手工业、农业生产技术的输出,促进了各地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国古代科技,尤其是四大发明的外传,对于欧洲冲破黑暗的中世纪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中国儒家文化的理性精神促进了欧洲资产阶级启蒙运动的发生,进而加速了欧洲社会的变革、资本主义文明的诞生与发展。

一、海上丝路贸易对中国经济文化的影响

唐宋以来,随着海路贸易的勃兴,中国从东南亚、南亚、阿拉伯半岛及非洲等地进口了大量的香料、手工艺品、奇禽异兽及各种奢侈品。16世纪以后,随着欧洲人的东来,中欧贸易的开展,使美洲的物种、西方的自然科学通过多种渠道传入中国,对中国的社会经济产生了重要影响。

(一)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沿着海上丝路,一些域外植物品种传入中国。特别是16世纪以后,美洲的一些植物品种被欧洲人带到东南亚,又由此传入中国。

1.蔬菜作物

唐代伊朗波斯枣、波罗蜜、苏门答腊的小茴香、印度的胡椒等被引进中国。宋代引进的最重要的海外经济作物是棉花,沿海路传入中国,在闽广一带广泛种植,随着中国棉纺织技术的提高,棉织品以其经济实用打破了中国长期丝麻一统天下的衣着格局。明代随着贸易区域的扩大,美洲植物传入东南亚,再传入中国。种类繁多,蔬菜类即有蕃瓜(即南瓜)、番茄、苦瓜等。经济价值更高的烟草、花生均是明后期从东南亚传入中国。

2.粮食作物

水稻自宋代起已有境外优良品种的引进。如占城稻,宋代从越南中部广南地区引入,因其比中国水稻耐旱,因而不仅在福建、浙江、江淮一带种植,而且在北方也得到普遍推广。明代又将暹罗稻米引种江南,被称为“洋暹米”。原产美洲的高产作物——番薯和玉米。16世纪以后欧洲人将之引入东南亚,明后期由海商引进中国,迅速成为中国重要的农作物品种。

中国引进的境外粮食作物品种,无论占城稻还是番薯和玉米等均对自然条件要求不高,尤其是番薯和玉米在干旱的丘陵、山地及沿海沙丘均可种植,大大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增加了中国人的粮食供给量。在技术进步缓慢的状况下,中国依靠这些新的高产作物得以维持日益增加的、庞大数量人口的食物需求。且其节约出的土地可用于经济作物的种植,对于农业的商品化起了促进作用,进而为畜牧业、手工业和商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推动了中医药的发展

香料又称香药,种类繁多,是中国古代最大宗的进口商品,主要通过海上丝路从东南亚、南亚、阿拉伯半岛、东非等地输入。

中国进口香料主要基于三方面需求,一是上层社会奢侈生活及宗教活动需要。这些香料有龙涎香、奇楠香、檀香、蔷薇水等。二是用于饮食。如胡椒、小茴香等。三是用于医疗。有些香料可以入药,如木香和乳香可配制成治疗偏瘫和头痛的秘方、梅花片脑可治脱舌症、由苏合香及乳香等可配制苏合香丸,起到“安气血,却外邪”的作用。随着香药的进口,阿拉伯、波斯及印度等地的医药学知识也传入中国。

香料的进口不但丰富了中国的饮食文化,更重要的是促进了域外医学知识的输入,对中国传统医药学起了有益的作用。

(三)推动了科学技术的进步

中国经由海上丝路吸收的境外科学知识主要是与农业关系密切的天文学、数学、地理学及机械工程学等。这些知识的传入,丰富了中国人的科学文化知识,推动了天文历法、水利工程学的进步,对农业生产发挥了实效。

(四)推动了文化的多元化

除了境外物质文明的引入,异域文化也随之东来。基督教(景教)在唐代已传入中国,元代来华欧洲人增多,在大都已设有天主教堂。16世纪后,耶稣会传教士来华,使天主教在华得到进一步传播。宋元时代大批阿拉伯商人来华及留居中国,使伊斯兰教在中国盛行并广泛传播。

始建于宋代的泉州阿拉伯人清真寺

二、海上丝路贸易对境外国家经济文化的影响

沿着海上丝路,中国独特的手工业、农业生产技术、物种、古代科学及儒家文化等传播到世界各地。

(一)商品及制造技术

1.瓷器及制造技术

中国瓷器大规模外销始于唐代,与此同时,瓷器生产技术也逐步输出。如新罗国,仿唐三彩烧制出了“新罗三彩”、仿造中国青瓷烧制了“新罗烧”。9世纪末日本出现了仿唐三彩的“奈良三彩”、仿越窑的青瓷。伊朗人在唐、五代时期也吸收了中国陶瓷技术,生产出了“波斯三彩”及白瓷。

到宋元时代中国瓷器制造业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无论是生产规模还是制造技术均有大幅度提高,瓷器出口也进入了黄金时期。宋元瓷器不但进一步向亚非出口,而且还进入欧洲。马来群岛各国由于进口中国瓷器增多,不再将之仅仅当作奢侈品收藏,而是逐渐用于日常生活。由此改变了一些地方“以手掬饭”、“饮食不用器皿,缄树叶以从事”的简陋生活习俗。技术输出随之增进,11世纪,中国制瓷技术已传入阿拉伯。

宋代出口瓷器(南海一号)

到明代,随着瓷器制造业的进步,陶瓷产量和规模都有了显著提高,输往世界各地的瓷器数量大幅度增加。洪武十六年(1383)明廷一次赠与占城、暹罗及真腊的瓷器即各达一万九千件。郑和下西洋携带大量青花瓷器前往海外,明初中国瓷器已遍及亚非两大洲。

明朝中后期,瓷器出口规模进一步扩大。西班牙人控制的菲律宾、荷兰人控制的巴达维亚均是中国瓷器的重要出口市场。据估计,荷兰东印度公司每年运往巴达维亚的中国瓷器至少在15万件以上,这些瓷器除在东南亚各地销售外,大部分被转销欧洲。

明末,为满足出口贸易的需要,江西景德镇等地的民窑还出现了根据外商的要求而设计的外销瓷。

15世纪中国制瓷技术开始传入欧洲,但直到18世纪欧洲人才掌握这一技术,瓷器生产从德国、法国逐步发展到瑞典、英国、西班牙。

2.丝织技术

随着海上丝路的发展,中国精美的丝绸进一步向外输出,丝绸生产技术的溢出范围不断扩大。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国养蚕、织绸等先进的生产技术随之传入日本。

郑和船队的工匠将中国的丝织技术教授给东南亚各国。如苏门答腊岛在明初时已经广植从中国引入的桑树了,但只懂得养蚕做棉,郑和下西洋后,苏门答腊人逐渐掌握了中国的缫丝织绸技术。

3.农产品种植及加工技术

16世纪以后,随着中外贸易的深入开展,中国商民移居海外的增多,中国精耕细作的农业生产技术,逐步传播到东南亚。如中国移民将中国水稻先播种幼苗、再插秧及除草、施肥等技术经验传入东南亚,大大提高了单位面积产量。到17世纪初,中国甘蔗的种植及加工技术也被带入印尼等地。

4.建筑技术

15世纪,在东南亚、南亚不少地区居民居住方式还较落后。如南亚的柯枝国居民多“穴居树巢”,也有住房子的,但房屋非常矮小,“房檐高不过三尺”。郑和船队到达后,教他们建造房屋。据史书记载,满剌加国居民房屋用瓦的技术即是郑和船队所教。郑和船队还将中国的高档建筑材料—琉璃瓦输入东南亚,在满剌加、暹罗等国被广泛应用于王室及佛教寺院建筑中。

5.计量工具、货币

随着中国与东南亚贸易关系的发展,中国的度量衡及货币也随之输出。明王朝曾应暹罗大城王国的要求,于1403年和1404年两次向暹罗提供了中国的度量衡器具。明后期中国移民将大秤带入印度尼西亚,连当年荷兰殖民者亦普遍使用。

早在宋代,中国铜钱已传入东南亚。明代中国铜钱输出数量进一步扩大,并逐渐成为东南亚普遍流通的货币。与此同时,中国钱币铸造技术也传播到了东南亚。满剌加国即运用中国铸币技术以锡铸造了本国的货币—“加矢”。

中国度量衡、货币及铸币技术的输出,有助于东南亚商品经济的发展。

海外贸易中的铜钱(南海一号)

(二)物种的外传

唐代随着中国茶叶的出口,茶种率先传入朝鲜、日本,两国均掀起了饮茶之风。元代使臣出访真腊,带去了原产于中国的荔枝种子。在明后期,中国的一些植物品种也沿着新航路传入美洲,其中主要有茶树、柑桔及樱桃等。

(三)科学技术的输出

随着中外贸易的开展,中国以四大发明为代表的科学技术也沿着陆海丝绸之路渐次向外传播,从唐代开始海上丝绸之路逐渐成为主要的传播渠道。其中特别是印刷术、指南针、火药基本上是通过海路外传。指南针的输出并广泛应用于航海不但推动了世界航海业的发展,而且为15世纪末16世纪初欧洲人地理大发现提供了技术基础。

(四)中国儒家文化传播

随着印刷术的发明,中国的儒家典籍大量出版,书籍也成为中国对朝鲜、日本及印支半岛各国出口的重要商品。自唐宋时代开始,中国的四书五经在上述地区开始流传,中国传统文化在这些地区逐步传播,其中日本、朝鲜及越南受中国儒学的影响尤为显著。16世纪以后,随着西学的东渐,中国文化也被介绍到西方。来华的欧洲耶稣会士将欧洲科学文化引进到中国的同时,他们也潜心研究中国的传统文化,并将中国的优秀典籍译为西文介绍到欧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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