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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商史专业委员会2018年工作报告

发表时间:2019-07-17 14:20:02   来源:     点击:
摘要:​2018年是苏商史研究专业委员会的诞生之年,也是梦想开启之年。一年来,在中国商史学会的悉心指导帮助下,苏商史研究专业委员会依托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团结吸引江苏商界的院校、企业以及科研机构,精心完成了从筹备到成立大会,组织开展了系列研究活动,取得一些喜人的成绩。

2018年是苏商史研究专业委员会的诞生之年,也是梦想开启之年。一年来,在中国商史学会的悉心指导帮助下,苏商史研究专业委员会依托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团结吸引江苏商界的院校、企业以及科研机构,精心完成了从筹备到成立大会,组织开展了系列研究活动,取得一些喜人的成绩。先总结如下。

一、苏商史研究专业委员会成立筹备会

117日下午,在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五楼会议室举行中国商业史学会苏商史研究专业委员会成立筹备会。会议由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发展规划处王兵处长报告了苏商史研究专业委员会筹备会经过、讨论并通过《苏商史研究专业委员会工作条例(草案)》、通过专委会组成人员名单及成立大会议程。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校长、苏商史研究专业委员会筹委会负责人薛茂云讲话。会议邀请了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朱琴华、《江苏商论》主编王波、中国中国商业史学会会长王茹芹等发言对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牵头筹备成立苏商史研究专业委员会工作予以肯定,也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二、苏商史研究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

2018118日,中国商业史学会苏商史研究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苏商· 苏商文化·苏商精神”高层论坛在我校举办。中国商业史学会、江苏省商务厅、江苏省商业联合会领导,江苏苏商研究专家学者、行企精英以及高职教育代表50余人出席会议。大会举行了中国商业史学会苏商史研究专业委员会揭牌仪式,选举产生了苏商史研究专业委员会第一届组织领导机构,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当选为第一届会长单位。

苏商史研究专业委员会实现了“跨界”融合,首批55家会员单位中,由我校牵头,吸纳了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南京邮电大学等10多所高校,江苏省工商联合会、江苏省档案展览陈列馆、无锡市政协研究室、常州刘国钧文化研究中心、江苏省高职教育研究会、吴文化研究会、吴商文化研究所等8家文化研究机构,以及苏宁集团、苏果超市、凤凰传媒等知名企业及行业协会纷纷加入。

成立大会上,中国商业史学会会长王茹芹指出,江苏是钟灵毓秀、人文荟萃、商家云集、历代富庶之地,“苏商”作为一种新的群体,作为江苏的一张名片,赢得了世人瞩目,也赢得了社会口碑,成立苏商史研究学术机构具有非常重要的时代意义。江苏省商业联合会会长潘宪生希望苏商史专业委员会整合中国商业经济学会、江苏省商业经济学会资源,梳理“苏商”发展脉络,总结推广“苏商”发展经验,助推企业转型升级。薛茂云院长表示学校将充分发挥苏商史研究专业委员会平台优势,加强会员单位沟通与交流,不断整合力量,积极推动苏商史专业委员会学术研究;同时,切实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不断整合政、行、校、企资源,积极推动学术研究活动的开展。加强职业教育的跨界融合,进一步促进研究成果的转化,积极为地方政府和行业企业服务,努力为“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贡献智慧力量。

论坛期间,苏商史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作了精彩的学术报告,分享了最前沿的研究成果,并为专业委员会的发展建言献策。南京艺术学院副院长、紫金文创研究院院长李向民教授从史学和艺术学的维度,诠释了《大清盐商》电视剧的时代价值与现实意义;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原院长王小锡教授阐述了道德资本与企业经营的辩证关系,对道德是生产力、道德是资本、经济伦理等理念进行了创新性解释;南京大学历史学院博士生导师范金民教授对“商帮”作了历史溯源,总结分析了各地“商帮”的特质;江苏省工商联合会调研员、江苏省民营经济研究会秘书长吴跃农对企业家精神和苏商精神进行了概括和凝练;无锡市政协研究室主任汤可可对新时期锡商精神的内涵进行了解读;苏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许冠亭教授结合近现代发展进程探究苏商文化,为苏商史研究提供了很好的范式。

三、举办“苏商·苏商文化·苏商精神”图片展

专委会在江苏经贸学院的大力支持下举办《苏商·苏商文化·苏商精神——江苏近现代工商实体发展纪实图片展》。展览分实业苏商、大商之星和商苑掇英三部分,全方位多角度展示了江苏近现代工商实体发展脉络、江苏近现代工商界商业领袖和江苏工商实体企业文化及实业家格言警句,详实的数字资料和图片材料极具视觉冲击力。

第一部分 实业苏商:介绍江苏工商实体发展脉络。按四个时期排列:甲午战争前后至清帝退位(1894年前后-1912年);民国建立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912-1949年);建国之始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1949-1978年);改革开放至今(1978-2017年)。

第二部分 大商之星:介绍江苏工商界商业领袖。分为三组排列:杰出商界领袖(共7位过世人物,包括:张謇(1853-1926年),生于江苏海门,“状元实业家”。荣氏:荣敬宗(1873-1938年)、荣德生(1875-1952年),江苏无锡人,“面粉大王”、“纺织大王”;荣毅仁(1916-2005年),江苏无锡人,国家副主席、中国国际信托公司投资公司董事长。范旭东(1883-1945年),湖南湘阴人,“化工大王”。刘国钧(1887-1978年),江苏靖江人,“纺织巨子”。吴仁宝(1928-2013年),江苏江阴人,“天下第一村”党委书记、华西集团董事长。);代表性商界领袖-近代;代表性商界领袖-现代;苏商有“大商”之称,“大商”指工商实体的规模、影响大,其兴办者为国为民的胸襟大。

第三部分:商苑掇英:介绍江苏工商实体企业文化和实业家格言警句。分两大块排列:江苏工商实体企业文化的精髓片段摘录;江苏工商实业家经商、爱国、修身、为人的格言警句摘录。

四、编印了首册《苏商研究成果选编》

中国商业史学会苏商史专业委员会的成立,对于整合各方面资源,促进苏商研究、繁荣苏商文化、弘阳苏商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建设具有新时代特色的校园文化,定会产生积极的意义!为此,我们特意编印了首册《苏商研究成果选编》,入选篇目基于“中国知网”、“维普资讯中文期刊服务平台”、“南京图书馆馆藏书目检索”和“百度·搜索”,结合会员自荐,包含论文10篇,专著12本,其他成果9项,是各个会员和会员单位进行苏商研究的缩影。

五、修订《苏商研究专业委员会管理条例(草案)》

苏商史研究专业委员会管理条例

(草案)

第一条  为促进与发展苏商史研究,增强资源整合、提升服务功能、规范运行管理,根据《中国商业史学会章程》和《中国商业史学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苏商史研究专业委员会全称为“中国商业史学会苏商研究专业委员会”,简称“苏商研究会”,是中国商业史学会的组成部分,在其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其监督管理。

第三条  苏商史研究专业委员会主要任务是组织江苏省内外有关院校、行业协会、研究机构、史志单位、企业与行政管理部门和致力于苏商研究人员开展苏商发展历程与苏商文化的研究,旨在传承、弘扬、创新苏商精神,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高素质、技能型高端人才培养。具体包括:

(一)在总会的领导下,加强所属专业人员的相互沟通、交流与合作,形成促进专业研究健康发展的机制、氛围,增强凝聚力,促进苏商研究发展。

(二)制定苏商史研究发展规划,开展研讨活动,编撰研究报告、专著、教材,研究苏商及其文化的演变与经济发展的规律,积极提出相关建议。

(三)开展苏商史研究相关的培训和咨询服务。

(四)承办总会交办的事项或某项职能工作

第四条  工作机构

(一)苏商史研究专业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工作人员。主任委员由会长办公会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提名,经理事会审议决定,分支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由专业委员会负责人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提名,报会长审查确定,专业委员会负责人、秘书长兼任中国商业史学会理事会副会长、副秘书长。

(二)苏商史研究专业委员会常设工作机构为秘书处,秘书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和对外联络。秘书处专职工作人员由主任委员聘任。秘书处设在主任委员单位和秘书长单位: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南京市江宁大学城龙眠大道180号,邮编:211168,电话:025-52710827)。

(三)苏商史研究专业委员会在自身业务范围内开展工作,不再设分支机构。

(四)苏商史研究专业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及举办的各种业务活动经总会审批后方可开展活动。

(五)以苏商史研究专业委员名义对外发布信息,需事先向总会请示,经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  会员

(一)会员条件

1.拥护《中国商业史学会章程》,遵守《苏商史研究专业委员会管理条例》;

2.单位会员要在苏商研究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个人会员要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或较丰富实践经历。

(二)入会程序

1.提交加入专业委员会申请书;

2.经会员推荐,理事会通过,总会批准;

3.履行登记手续;

4.颁发会员证。

(三)会员权利

1.专业委员会内部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专业委员会活动;

3.获得专业委员会服务优先权;

4.对专业委员会工作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四)会员义务

1.执行专业委员会决议;

2.维护专业委员会合法权益;

3.完成总会和专业委员会交办的工作;

4.按规定交纳会费;

5.向本专业委员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五)退会与除名

1.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学会,并交回会员证;

2.会员如果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学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3.会员有严重违反《中国商业史学会章程》和《苏商研究专业委员会管理条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六条  财务

(一)苏商史研究专业委员会财务内部独立核算,自身依法解决运营经费,自负盈亏。

(二)单独设置会计账簿,按照财政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接受总会对财务工作的指导及监督。

(三)开辟专用存款账户,户名为:“中国商业史学会苏商史研究专业委员会”。

(四)经费来源

1.会员(单位)资助;

2.捐赠;

3.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收入;

4.利息;

5.其他合法收入。

第七条  苏商史研究专业委员会印章专人保管,使用印章要登记备案,经苏商史研究专业委员会负责人审批。

第八条 苏商史研究专业委员会工作条例,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核同意,报中国商业史学会批准后生效执行。

第九条  条例解释权归中国商业史学会。

2018117

六、选定苏商史专业委员会LOGO

苏商史研究专业委员会LOGO

“苏商·苏商论坛·苏商精神”论坛LOGO

七、参加中国商业史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暨中国商业改革四十年论坛

听取和审议《中国商业史学会第六届理事会工作报告》、《中国商业史学会第六届理事会财务工作报告》、《中国商业史学会会员管理办法》;听取《关于章程修改的说明》,审议通过《中国商业史学会章程》。选举通过新一届理事会。

八、开展苏商史资源库建设

以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为依托,联合有关兄弟院校,联合申报国家级教学资源库。总体建设目标是:传承商业文化,培植商贸富国,兴继文化生命,共建人民商业,建设以“苏商文化、企业文化、专业文化、校友文化”为一体的特色文化资源库,并融入博雅全人教育体系,着力培养“讲诚信、懂经营、会管理、善沟通、能创业”的精英学子。具体目标:一库、一馆、一平台。

2019年,苏商史研究专业委员会将在总会领导下,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打造前瞻性、示范性、引领性的精神文化产品,增强“苏商文化”的竞争力、辐射力、影响力,同时积极推动产业文化进校园,建设苏商展馆和苏商文化广场,为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注入强劲的文化驱动力,为江苏地方经济建设提供智力和文化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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